1、 第 1 页 共 1 页 人事行政管理办法人事行政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人员管理,明确各部门的人事行政管理程序、范围和权限,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入职、离职、异动、考核、调薪、奖惩及考勤。 三、内容: 3.1 公司内具有人事行政权的岗位有:总经理、部门经理(包括:店长、总 监)、部门主管。人事经理负责总部人员及主管的人事行政管理;人事主管负 责分店组长及以下级别人员的人事行政管理。 3.2 所有人员的人事行政管理原则上实行三层管理,由下而上划分:第一层为直 属上级、第二层为人事部、第三层为间接上级(指直属上级的上一级)。 3.3 以上三层管理中,上一
2、层对下一层的意见具有同意权或否决权,在审批过程 中由下而上,如有意见差异,以上一层决定为准。 3.4 组长以下级别的驻店人员(不包括组长)的人事行政管理权由店长履行,部 门经理不行使人事行政管理权。店长和部门经理对驻店的组长、主管的奖惩方 面在各自的管理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不同时使用。 3.5 根据工作需要,考勤方面的审批作如下规定: 3.5.1 部门经理对驻店管理员不实行签卡工作,由分店店长执行。 3.5.2 人员请(休)假 2 天以内的,由直属上级审批生效,职能部门驻店主管 由店长审批生效。 3.5.3 人员请(休)假 34天的,由直属上级和人事部审批生效。 3.5.4 人员请(休)假 5 天以上的,由直属上级、人事部及间接上级审批生 效。 3.6 组长及以下级别人员基本工资在三级以内的(含三级)实行三层管理、三级 以上的实行五层管理(包括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 3.7 对于部门直线管理的岗位(督导员、订货员、电脑技术员、美工、店长办文 员、人事文员等)实行两层管理,第一层为人事部、第二层为直属上级。 说明:层级划分根据公司人事架构图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