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职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 第 1 页 共 4 页 1.1. 目的: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使员工离职而给公司 带来的风险及损失最小化,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 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指引。 2.2.范围:范围: 2.1 适用范围:xx 控股商管总公司、各项目商管公司。 2.2 发布范围:xx 控股商管总公司、各项目商管公司。 3.3.职责:职责: 3.1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所属员工的离职面谈、离职审核和离职交接工作。 3.2 商管总公司、各项目商管公司人事负责所属范围内员工的离职面谈、离职审批 流程跟踪
2、、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和离职分析等工作。 4.4.作业内容:作业内容: 4.1 离职审批 4.1.1 员工主动离职 A.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 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 3 天),并通过 OA 发起离职申请。 B.部门领导进行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员工辞职的当天(特殊情况下 三个工作日内)与提出辞职的员工充分沟通,对优秀员工努力挽留。在挽留无 效的情况下,需填写离职面谈表(部门部分),交人事条线。 C.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与离职员工面谈,在挽留无果的情况下,填写离职面谈 表(人力资源部分)。 D.商管总公司及各项目商管公司人事将项目总签字后的
3、离职面谈表上传至 OA, 执行离职审批流程。 (根据权责手册约定,D1D1 级级及以下员工离职审批由项目商 管公司办结,商管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仅留存备案。) E.员工离职审批通过后,行政人事部门提供员工离职移交单,并按照规定 给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4.1.2 员工被动离职审批 A.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所在单位行政人事 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用人部门将员工违纪证据提交给行政人事部,经授权 离职管理办法离职管理办法 第 2 页 共 4 页 领导审批后,由相应行政人事部门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需向 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需要同时提供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纪证 据) B.公司单方(或者公司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所 在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所在单位行政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授权领导审批 后,按正常离职程序审批流转。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