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公司物业公司 部门职能和目标部门职能和目标 职能职能 目标目标 对目标的解释及统计方法对目标的解释及统计方法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1、 可根据公司需要, 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依据现已接管半年以 上的物业各专业系统所产生的经验数据指标。 以电子邮件发送记录或总公司工程部的签收记录为准 2、对已接管半年的物业和各专业系统的运行状况,在新接管的 半年到期后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份使用报告,提交公司工程部。 内容包括:使用状况、经验教训、运行数据统计等,以电子邮 件发送记录或总公司工程部的签收记录为准 3、每年底对已接管的物业及专业系统至少提交一份运行分析总 结报告。 在物业公司年终或半年总结中提交
2、4、接管物业后,凡是因前期设计问题且物业公司当时未提出意 见而导致增大后期管理成本的事项不超过 2 件/5 万平米建筑面 积。 物业公司提出数据记录,经总公司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核准 5、今年年底前物业验收接管标准通过总公司会签并发布执 行。 以总公司行政部发文记录为准 6、每年提供有利于后期管理和避免重大隐患产生的意见或建议 (被采纳)不少于 3 件。 由物业公司提出依据,由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核准 物业管理 1、年客户满意率 96%以上 以每年年终进行的问卷调查统计数据为准。 2、年物管费收费率 98%以上 以财务每年年终统计数据为准。 3、由总公司统计的对物业公司的有效投诉不超过 8 件/年 由总公司行政部每年年终统计核实。 对总公司的未售物 业和托管物业提供 保值增值管理服务 1、代管未售的商业用房租售率不小于 80% 按建筑面积计算,在总公司提出的要求时限内完成。 2、所托管物业的租价(或运营价)不得低于总公司提出的指标。 由总公司财务部在每半年一次的财务审计中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