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养花木管理规定代养花木管理规定 1.01.0 目的目的 向业主提供规范的代养护花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02.0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对外代养护花木服务工作。 3.03.0 管理内容管理内容 3.1 代养护花木根据其价值分为贵重花木养护和一般花木养护:价值 100 元以上(包括 100 元)的花木定为贵重花木;价值 100 元以下的花木 定为一般花木。 3.2 代养护花木根据其养护方式不同,分为上门养护和托管养护。 上门养护 a)上门养护包括分次养护和包月养护。 b)业主要求上门代养花木的,可向物业公司申请(电话或来人均可) 由物业公司人员填写花木派工单再通知绿化人员凭服
2、务单上 门服务。 c)分次养护按次结帐, 包月养护每月底最后一次服务后结帐。 托管养护 业主如要外出需将花木送到公司绿化点进行托管养护的, 需提前到物 业公司办理花木托管养护登记 。绿化人员应将花木搬移到托管地 点,挂上花木托管卡明确标识。 3.3 业主申请上门包月养护或托管养护后,绿化人员应上门对其花木长势 进行判定,并在业主花木养护记录表上作记录,对其已有病虫害 的花木应向业主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挽救,如挽救无效,则业 主不支付费用(搬运费除外) 。 3.4 对于因养护前长势不良的花木,已采取了挽救措施仍不能救活的,物 业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养护前长势良好的花木,因养护不当造成死 亡者
3、,物业公司对于一般花木承担花木价值 100%的赔偿,贵重花木承 担花木价值 50%的赔偿。 3.5 任何绿化人员均不得私接住户的花木养护委托, 若有私接养护花木者, 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对其概不负责。 3.6 收费标准(根据花盆大小、花木贵重与否收费) 上门养护(包括施肥、打药、松土、除草、剪枝和冲洗叶片等) 。 a)分次养护: 一般花木 5 元/盆次 贵重花木 8 元/盆次 b)包月养护:每月根据其养护花木长势确定上门次数,但至少不能 低于两次,养护内容包括浇水、施肥、防病虫害(打药) 、提供养护 咨询。 一般花木 8 元/盆月 贵重花木 15 元/盆月 如为花台:则 10 株以下(含 10 株)40 元/月;10 株以上 60 元/月 托管养护 一般花木 0.8 元/盆天 贵重花木 1.0 元/盆天 搬运费: 电梯楼和其他底层业主 1.2 元/盆 2 层以上非电梯楼 2.0 元/盆 服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