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 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 委托单位:委托单位:xx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 受托单位受托单位: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 委托人:xx 管理委员会 受托人: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确保 xx 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顺利实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陕西省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 架协议。本协议仅确定受托人为委托人中介机构备选库入选单位资格,该资格 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根据受托人履约能力确定是 否续约。委托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受托人的咨询业务特点、工作 质量和服务配合等情况进行单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 一、
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xx 范围内由委托人将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业务委托给 受托人实施,具体项目以委托人出具给受托人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单 (详见 附件 3)为准。 2、服务类别:以本协议相关约定及委托人出具给受托人的工程造价咨询 委托单为准。 二、本协议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及有关附件同 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4、本合同附件。 四、 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 承担本协议标准条
3、件、 专用条件及 工 程造价咨询委托单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受托人支付 酬金。 六、本协议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施期限: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七、本协议一式捌份,委托人陆份,受托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签订地点:xx 管理委员会 九、协议签订时间:2015 年 月 日 委托人: (签章) 受托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