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商 场场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编号:营管 03-002 为加强对商场的统一管理,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提高各专柜经营绩效,经营运部 门研究,特制定下列商场管理制度。 一、一、 营业时间:营业时间: 1、 周- 周五:9:3022:00 2、 节假日:9:3022:30 3、 营业人员必须每天在开始营业前 30 分钟凭工牌进场,参加每天的早晚例会,并 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4、 统一上下班时间,各商户营业员不得因迟到推迟营业时间或早退提前结束营业。 二、二、 场内行为:场内行为: 1、 商场实行统一管理,各商户营业人员在场内的工作行为,必须接受商场各项管 理制度的约束,严格执行营业人员管理
2、手册 。 2、 各商户在场内经营期间,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不得随意变动价格。 3、 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及商户的权益,在经营期间不得强买强 卖、欺行霸市,更不得对顾客侮辱、漫骂、甚至围攻、殴打。在销售过程中如 与顾客发生矛盾,并无法自己解决时,应立即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积极配合 调解,接受调解意见。 4、 商场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关于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各项规定,严格杜绝 此类商品入场,一经发现管理部门将做出严肃处理。 5、 各专柜应自觉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商品陈列应规范美观,并与商场保持一致 性,不得摆放超高或占道摆放,如确属上货原因违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 6、
3、商场内严禁高声喧哗打闹、吆喝叫卖,音量过大影响其它商户经营,不得聚众 闹事,未经允许不得从事与核准经营范围无关的任何活动。 7、 各商户人员应自觉维护和保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场内吃饭、喝水,禁 止乱扔、乱放垃圾、杂物,清洁器具应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放、乱 靠,更不得放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8、 商场对卖场内 POP、标示牌、灯箱、灯光实行统一管理,如商户需使用应及时 报请管理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张贴、悬挂、设置。 9、 商户进场装修,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并要严格遵守进场装修管理 条例营业期间禁止装修。 三、三、 合作要求合作要求 1、 各商户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上缴租金、水电、管理及其它费用,不得 拖欠。 2、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柜台(铺位)私自转包给第三者。 3、 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各商户必须严格按照本商场商品分类区域经营,未经管 理部门同意,各商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