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 本标准基于相关法律及国内先进标准,结合自治区南 北疆各城市气候、地理、经济等不同立地情况,经广泛调 查研究,综合各位专家讨论意见后制定,是适用于新疆各 个地区的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花卉、 草坪、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标准遵循科学性、实 用性、灵活性的原则。与园林绿地分类分级养护管理相结 合,与养护地段的环境、养护地段的重要性及人流量、养 护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工作强度相结合,与养护地段的绿地 性质、植物配置等具体情况相结合。 各类绿地养护管理均应符合新疆园林绿化的立地条 件,应符合园林植物的生长习性,应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 功能和景观要求。根
2、据植物生长状况、植物建群规律和景 观要求,调整种植结构,使植物配置关系合理,趋于自然。 本标准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授权 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景园林学会 新疆农业大学林学与园艺学院园林系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 42 号,邮编:830052) 本标准参编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委办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新疆油田绿委办 乌市绿友园林公司 目 录 1 总 则.4 2 术语和定义.5 3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9 3. 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9 3. 2 园林绿化二级养护.11 3. 3 园
3、林绿化三级养护.13 3. 4 园林绿化四级养护.14 4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15 4. 1 灌溉.15 4. 2 修剪.18 4. 3 施肥.22 4. 4 中耕除草.24 4. 5 病虫害防治.25 4. 6 涂白.28 4. 7 补植.28 4. 8 支撑.29 4. 9 防寒.30 4. 10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31 4. 11 养护管理人员保护措施.33 附录: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参考表.34 5 本标准用词说明.36 条文说明.37 1 总 则 1.0.1 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 规范行业行为、 提高园 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提供合理完善的计价标准依据,使 城市绿地达到应有的效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城镇)各类绿地(公园绿地、 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 1.0.3 绿地养护管理工作除执行本养护管理标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