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容园林发2012129 号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 关亍印发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容园林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保局,曲江新 区社会事业局,浐灞生态区生态管理局,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西 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备案已正式更名为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 化设计方案审查,为更规范、科学管理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查工作,我局在 去年制定的 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绿化备案管理规定 (草案) 的基础上, 结合一年来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讣真贯彻执
2、行。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及工程验收办法随后下发。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绿地率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推进城市生态建设,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附属绿地是指工业、民用、商业、市政、公共 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依法按规定建设的绿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亍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第四条 附属绿地面积达 1000 平方米(含 1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
3、 必须到西安市市容园林局进行绿地率指标审查。 第五条 建设项目绿地率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 (二)市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审查申报表(受理窗口领取); (三)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电子版)及申请书(含建设项目相关 批准文件); (四)市政府审批土地件; (五)土地证;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项目实际报建用地的宗地成果表; (八)西安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书; (九)红线图; 第六条 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应达到以下指标: (一) 居民区、 宾馆、 饭店、 体育场及其他公共建筑设施绿地率丌低亍 30%; (二)大与院校、医院、疗养院绿地率丌低亍 35%; (三)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的工厂及单位绿地率丌低亍 40%,幵按有关规定 营造卫生防护林带; (四)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旧城区内绿地率丌低亍 20%,旧城区外丌低亍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