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科万科集团单体确认管理办法集团单体确认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各地产公司项目设计的操作,加强对万科集团规划设计管 理流程与成果标准 (以下简称流程和标准 )中实施方案阶段的“集 团单体确认”这一重要节点的监控,以达到确保质量、进度目的,特编 制此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集团规划设计部负责“集团单体确认”评审, “集团单体确认”的时间 应以项目设计年度计划为依据,如有变更,项目操作公司应事先知会规 划设计部。项目操作公司应在“集团单体确认”前至少 7 个工作日向规 划设计部提出正式申请,至少应提前 3 个工作日提交评审文件。对单体 方案设计的补充要求详见附附件一件一。 第三条第三条 评
2、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集团规划设计部对规划设计评审会的结论意见;外部专家规划设计 评审会的的结论意见(可选) ;集团规划设计部规划确认的结论意见。 2) 规划及单体的设计文件 a. 建筑设计说明 b.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万科集团项目设计成果标准第四部分 2.3 附录表格) c. 集团单体确认图纸,目录详附件二附件二,深度要求详万科集团项目 设计成果标准第四部分 3.2 实施方案图纸深度要求。 3) 市场营销部门的意见,其要求详附件三附件三; 4) 成本管理部门对不同类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单体每平米的成本估算。 第四条第四条 集团规划设计部将在收到评审文件之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依据万科集
3、团项目设计流程与成果标准对文件的内容、成果深度进行审核。 如发现所提交评审文件不符要求,集团规划设计部有权要求“集团单体 确认”延期。 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单体确认”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 集团规划设计部对提交评审的文件直接进行审查确认, 并正式发文知 会项目操作公司集团单体确认意见 ;该意见作为项目资料存档。 2) 集团规划设计部对提交评审的文件进行审查后, 发文知会项目操作公 司召开集团范围的评审会进行确认。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及具体会务 组织工作由集团规划设计部及项目操作公司协商确定。会议的组织要求 详附件四。附件四。 第六条第六条 集团单体确认意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总体评述:对提交评审的文件的内容、成果深度的总体意见以及对 集团规划确认意见的执行情况的评述 2)对规划及单体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 3)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及要求 第七条第七条 如召开“集团单体确认评审会” ,由集团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