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驻意向书入驻意向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 就 乙方向甲方意向租赁*广场商铺经营事宜,立本协议,以兹共 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意向租赁甲方*广场 地块 号楼 层 室(以下 简称商铺),该商铺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予以保留。 第 三 条 乙 方 同 意 签 署 本 协 议 时 , 乙 方 应 支 付 意 向 金 人 民 币 ¥ 元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担保,甲方 出具收据,此项意向金在甲乙双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折抵为履 约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将在乙方交付意向金之日起为乙方预留*广场 地块 号楼
2、 层 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于三三日内到甲方 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署租赁合同,逾期甲方将收回该商铺的 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意向金。 第五条 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其具体经营项目是 ,如乙方经营范围与此 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收回该柜位的租赁使用权,并不退还本协议 第三条所述之意向金。 第六条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署商铺租赁合同 的,甲方应无息返还已收取的意向金,双方不再互相追究其他责 任。乙方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意向 金。 第七条 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该商铺已存在预租事实的,乙方 有权拒绝签署租赁合同,
3、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意向金。 的八条 若因甲方整体经营规划之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预定之商铺及 商铺编号,不属于甲方违约。若乙方对调整行为有异议,则甲方 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意向金。 第九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 为本意向租赁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后与本意向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以上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