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购置补贴办法计算机购置补贴办法 一、总一、总 则则 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便捷性,降低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运营成本,公司对符 合条件的办公用计算机,实行员工个人购置,公司给予补贴的办法(本文中提及的计算 机是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的统一称谓) 。 二、二、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中心、区域、项目,集团下属公司参考此办法执行。 2. 本办法适用以下情况: (1) 新入职员工自带计算机入职使用的。 (2) 在职员工正在使用的公司计算机机龄满五年 (从计算机的生产日期起算) , 自行购买计算机办公使用的。 (3) 上述本办法适用情况(1)或(2)的计算机必须是二年内购置、
2、配置满足 公司办公系统正常运行要求。 三、补贴标准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如下: 购置类型购置类型 标准金额标准金额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周期补贴发放周期 计算机 4320 元 120 元/月 每年提供有效发票报销一次, 每次报销上限为 1440 元 备注备注: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维修及耗材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计算机购置及管理四、计算机购置及管理 1. 对于新入职正式员工,所属单位或中心行政负责人有义务对此计算机购置补贴 办法为新员工进行解读。 2. 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购置计算机,由员工申请补贴购置计算机。特殊岗位需公司 采购计算机的,需报各中心、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集团物品申购
3、流程购置。 3. 购置计算机的品牌、规格型号由个人决定,但配置满足公司办公系统正常运行要 求 (配置可以参考 BIP 最新简报通告 关于年第季度电脑设备采购标 - 2 - / 3 准建议的通知 ) 。 4. 购机补贴年限为 3 年。 (1) 补贴期间内,若员工自购的计算机因故障损坏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可 重新购置计算机并申请下一周期补贴,原补贴不再累计。 (2) 补贴期间内,若员工因工作需要调职到其他单位,按本办法购置的计算机 可以继续使用,调职双方单位做好补贴名单资料的交接和更新,新单位登 记继续补贴直到期满。 (3) 因任何原因导致员工离职,补贴至离职当月(含当月) ,在离职当月报销。 5. 员工申请补贴购置的计算机,公司不再为其办公提供计算机设备。其计算机产权 归个人所有,使用权归公司所有(交由员工本人使用) ,保存的与公司有关的所 有文档资料所有权均属于公司, 在办理调职、 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