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补贴协议计算机补贴协议 甲方(公司) : 乙方(姓名) : 工号: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系甲方公司员工,为方便乙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就甲方给予乙方自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补贴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笔记本电脑品牌、型号、数量、金额 品牌: 型号: 数量: 金额: 第二条 补贴方式 乙方在职时,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上班,并凭购买电脑的有效发 票向甲方申请补贴。甲方于补贴申请审批通过后分三年补贴完毕,乙 方每年凭发票申请报销,补贴标准如下: 购置类型购置类型 标准金额标准金额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周期补贴发放周期 计算机 4320 元 120 元/月 每
2、年提供有效发票报销一次, 每次报销上限为 1440 元 备注备注: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维修及耗材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发放补贴。 2、乙方有权在甲方任职期间享有上述第二条所约定的补贴,未满足 以上两条约定的按任职内 4 元每天补贴,离职当日后不再享有;甲方 按离职日起计算扣回已多发放的补贴。 3、乙方承诺,在电脑上合法安装、使用软件。因乙方自行安装、使 用软件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有关保密规定。乙方离职或处置电脑 时需向甲方转移与工作相关 的数据,并自觉接受甲方公司有关人员 的检查确认。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保密条款的约定,除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取得的所有补贴。 第五条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与笔记本电脑购置补贴法制度相冲突的, 以笔记本电脑购置补贴法制度为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