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楷正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楷正建设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工作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会计记帐、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时统计的准则。 二、会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四条第四条 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向集团公司负责;财务人子、分公司财务人员均直属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向集团公司负责;财务人 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直属集团公
2、司。子、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福利待遇等均直属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或独立项目部对财务人员 进行使用管理。进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六条 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七条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八条 会计报表由各级财务部门每季度编制并上报一次, 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并编制 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由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行政主管签名。会计报表应分别 送财务总监、总经理和董事长各一份。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
3、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人员对不真实、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条 财务人员岗位调动或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移 交必须在财务总监或分管总经理的监督下进行,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 位,否则扣发当年工资。 第二节 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解放沉 淀资金,设立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第二条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资金筹集、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金决算 的职能部门,同时负责税务、银行等业务关系的处理,直接由集团公司财务总监领导。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设主任一人、出纳一人。 二、资金筹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外筹集资金, 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全部由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除土建与房地产子公司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