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水泥水泥进场验收进场验收 1.1.质量证明资料检查质量证明资料检查 (1)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一年内有效的质量抽检报告、出厂检 验单及合格证; (2)检验报告包括内容:厂别、牌号、品种、试验编号、强度等级、 出厂编号及日期、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初凝时间、凝结时间、安定 性、氯化物含量检测项目等。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得早于 45 min,终凝不得迟于 6.5 h;普通水泥 初凝不得早于 45min,终凝不得迟于 10 h; ) 2.2.实物质量检查实物质量检查 (1)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 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出厂
2、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 年月日。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和出厂编 号不全的也属于不合格品。 (2) 水泥代号: 普通硅酸盐水泥代号 P.O; 矿渣硅酸盐水泥代号 P.S; 火山灰硅酸盐水泥代号 P.P;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代号 P.F;复合硅酸 盐水泥代号 P.C; (3)出厂编号必须与出厂合格证上的编号一致,水泥如果受潮结块 或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必须重新取样送检,按重新 检验后确定的标号使用。 3. .现场见证取样检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 1.执行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 2.水泥:同一厂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同一次进场; 散装
3、水泥每 500t 为一批;袋装水泥每 200t 为一批,不足此数亦按一 批计。 3.取样应有代表性, 每批水泥从不少于 20 处或 20 袋取等量水泥混拌 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4.检测项目: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具体由试验室负责。 4.4.水泥存放要求:水泥存放要求: 1、库房存放:水泥库要具备有效地防雨、防水、防潮措施,库门上 锁,专人管理,分品种型号堆放整齐,离墙不少于 30cm,严禁靠墙, 垛底架空垫高(30cm),保持通风防潮,垛高不得超过 10 袋;抄底使 用,先进先出。 2、露天存放:临时露天存放必须要有可靠的毡垫措施,下垫高度不 低于 30cm 做到防水、防雨、防潮、防风。 3、散灰存放:颖存放在固定容器(散灰罐)内,没有固定容器时, 应设封闭的专库存放,并具备可靠的防雨、防水、防潮等措施。 钢筋钢筋进场验收进场验收 1. 1. 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