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隆鑫融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隆鑫融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委托协议协议 甲方: 重庆隆鑫融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承租方) :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邮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商业项目 ;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类型: 商 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商铺租赁合同(由商铺业主与乙方签订)的约定,在自愿、平 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重庆隆鑫融瀛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物业” 、 “物 业” )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2、: 第一条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铺租赁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2、本物业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绿化地养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卫生等项目维护、修缮。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除甲方存在过错外,不承 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
3、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 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 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 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费用,向 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 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