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澳祥和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南澳祥和湾”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买方 姓名: 身份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卖方 名称: 联系电话: 认 购 房 屋 情 况 享受优惠: 一次性付款优惠 200 元/ 贷款交首付款优惠 100 元/ 折后单价: 元/ 总款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首付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其 他 约 定 1. 买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认购房屋,愿意与卖方签订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2. 签署本协议书的同时,货款客户需交付首付房款:一次性付款客户需交付全额房款。 3. 房屋面积以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
2、款按照本认购协议书 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 4. 若买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书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5. 本认购协议书签订并买方缴纳前述定金后,卖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 6. 如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在建设,本认购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 变更致使该房屋五星、朝向变化而买方提出不在购买该房屋的,本认购书失效。以 上情况买方应当无息退还买方已交的定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7. 本认购书签订后,如买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买方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8. 买方如有更改通讯地址或电话,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9.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买方全额缴纳相应款项后生效,在正式商品房买卖 合同生效同时失效,同时本认购书交还卖法。 10. 本认购协议书一式叁份、买方持壹份、卖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 字 盖 章 买方(签字) : 卖方(盖章) :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