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兆业集团佳兆业集团开发计划开发计划管理管理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初稿)(初稿)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推动集团开发计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加强对开发计划分 类、编制、审核、执行、调整、监督的控制力度,确保项目开发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 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条第二条 集团开发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分类编制、标准控制、监督指导、严格执行。 第三条第三条 本管理工作指引适用佳兆业集团所有下属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 。 第二章第二章 开发计划的开发计划的类别类别和管理权限和管理权限 第四条第四条 开发计划的开发计划的分类分类和定义和定义 1、开发计划按粗细程度
2、分为三级计划体系,即里程碑计划(一级) 、项目开发计划(二 级)和项目建设计划(三级) 。上述三级计划随项目条件的成熟逐级深入、细化。 2、里程碑计划是指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开工建设、开盘销售、验收入伙等重要开发里 程碑节点计划。里程碑计划作为项目投资测算、项目前期策划、规划设计的时间控制 依据。 3、项目开发计划是指确定项目全部工作计划安排,由项目启动(取得项目设计要点)开 始,到项目交楼入住结束。包括项目策划、产品策划、设计管理、工程施工、营销管 理等项目开发的全过程。 4、项目建设计划是指确定项目工程施工全部工作计划安排,由项目准备开始,到交楼入 住结束。包括规划设计、招标合同、施工准备
3、、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开 盘销售、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项目建设 计划的关键节点不得突破经审批通过的项目开发计划。 5、部门工作计划指项目建设计划的基础上, 针对项目的设计、 采购工作的完整部门计划。 第五条第五条 开发计划的开发计划的管理权限管理权限 1、下属公司工程及采购部(项目部)负责各类开发计划的编制、执行、跟踪、牵头协调 (特殊情况下由下属公司第一负责人指派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 。如下属公司在组建 初期无相关部门人员,由集团工程及采购部牵头编制。 2、集团工程及采购部负责开发计划的收集、组织审核、汇总、报批等工作。集团办公室 协助办理上述事宜。 3、集团工程及采购部负责组织召开集团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对开发计划的评审会议。 开发 计划经会议讨论确认后,由集团总裁或首席副总裁签字下发至各下属公司执行。开发 计划的调整必须经过同样评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