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规范现场签证过程、有效地控制签证成本及签证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所有签证管理。 三、定义:现场签证指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变更确认。 四、主导及参与部门:项目部、项目单位(主导) 、预算部 五、现场签证主要类型: (一)现场需要: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 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等; 景观工程的临时调整;工程施工中为了结算需要确定的标高、距离、等数量;设计 变更需要核定的返工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含人工、甲方零星用工用料;机械签证。 (二)营销需要:配合策
2、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销售过程中 承诺赠送业主,需要后期施工增加内容。 (三)甲方要求:由公司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四)其他:政府要求以及其他原因。 六、现场签证的提出 (一)因各方提出的现场签证需求都由施工单位统一填写施工现场签证单记录 工程现状,并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审核。 (二)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项目部、资料室(业务单位办公室) 、预算部、乙方各 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盖章完毕,否则该签证视同无效。签 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三)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现场签证单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审核
3、,项目部和预控 部于 1 天内到施工现场对工程量增减情况进行调查,核对现场签证工程量,施工单 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在施工现场签证单签证确认。 七、现场签证审核 (一)项目部收到现场签证申请后会同预控部对现场签证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 意见后,交项目部经理审核,如影响其它专业施工则与相关专业工程师确认;项目 部专业工程师和预控部工程师在办理施工单位提交的现场签证时,要杜绝不合理现 场签证的发生。 (二)项目经理、项目总经理须熟悉售房合同附件的内容,判断签证是否与售房合 同及销售承诺冲突,并考虑签证内容对其他专业的影响。 (三)如现场签证涉及任何最终产品本身的变化、售房合同及销售承诺或需要提供 补充或变更图纸,则由项目部提请总工室提供补充或变更图纸,并按变更管理流 程执行。 (四)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变更的审批统一按现场签证来执行。 八、现场签证的审批 (一)审批流程如下: 现场签证审核审批岗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