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零星工程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施工管理,提高工作时效,配合主体工程完成零星应急项目,使总体达 到设计要求。 二、范围: (一)主体工程外 5 万元以下(不包括 5 万元)的零星工程。 (二)临时增加的零星工程项目、紧急工作项目。 三、职责: (一)总工室负责零星工程设计。 (二)项目部、项目单位负责施工管理,必须按照工程发包规定执行,对施工单 位要有考察、 选定范围、 进行报价比价、 选定施工单位,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相应完成施工单位考察报告、施工单位备选名单、施工单位报价比价报告、 根据施工单位的合作情况建立合作供方名单。 四、程序: (一) 根据总体规划意图,由总工室出图或由项目
2、总经理或其委托授权人授权示 意的内容(经预算部初审) 。 (二)项目部、项目单位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三)零星工程先由需求部门拟定工程立项审批书,报送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四)根据审批的工程立项审批书,选择确定施工单位,签订零星工程协议。 (五) 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施工和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执行。 (六)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查验通过签字后隐蔽,否则甲方代表有权要求复 查,复查费用由乙方支付。 (七) 乙方必须对已完工未移交工程负责保护, 否则造成损坏、 污染由乙方赔偿。 (八)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做好
3、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落手清,否则甲方有权强制 管理。 (十)竣工验收,除验收工程实物外,竣工资料应与工程实现同步验收。 (十一)项目结算资料由预控部门归档。 (十二)零星工程应按照制定的相关流程权限签批,并在相关项目部、项目单位 办公室归档。 五相关表单: (一) 工程立项审批书 (二) 零星工程协议 六附则 (一)本办法经管理处提报,总裁或其委托授权人批准后颁发。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同时作废。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管理处,如有不明事项,请向管理处咨询。 (四)本办法有文本版和电子版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招投标工程/零星工程/材料/设备 立项审批书 时间 备注 任务 目的 任务发派者 任务接收人 预计投资额 时间要求 任务要求 是否需要图纸 批准人 附件二: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 编号: 发包方(甲方) 经 办 人 承包方(乙方) 项目总经理 工 程 名 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