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东莞市耀盈耀盈实业实业投资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管理公约管理公约 甲方(出租方) :东莞市耀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振兴北 8 路 8 号汽车总站旁 乙方(承租方) : 身份 证 号 码: 为加强东莞市道滘耀盈购物广场(以下简称“本广场” )的管理,使整个广场内外环境、卫生、 绿化、保安方面都能达到最高水平,为各承租方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广场的实际情况,东莞市耀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特制定东莞市耀 盈购物广场管理公约 (以下简称“本管理公约 ” ) 。 管理公约 一、日常管理规范 五、消防管理规范 二、公共设施管理规范
2、 六、装修管理规范 三、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七、服务项目管理规范 四、治安管理规范 八、缴费管理规范 一、日常管理规范日常管理规范 1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客商,本着“客户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客商 共同利益,本广场实行综合管理,统一调配,真诚服务,同时各承租方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管理 公约规定,以及其他的各项规定。 2 各承租方在入户前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它有关证照,也可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后方可经营。不能无证经营,如有违反,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查封的,由各承租方自行承 担,与本广场、本公司
3、无关。 3 各承租方承租的商铺只限于营业执照核准范围之内,不能随意变更经营项目及使用性质。如各 承租方需要变更营业执照范围,须向工商等主管部门办理手续,费用自理。如不及时办理变更,在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商家自行负责。各承租方不得利用本广场进行非法活动, 如发生上述违法行为,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铺位,所交定金、保证金、押金等各项费用 不予退回,并追究承租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4、各商铺未经本公司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如商铺确有需要进 行二次装修的,须通过本公司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5、各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占用公共通道、走廊、公共用地等,如确实需要使用的,须经甲方 书面同意。 6、各承租方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在门口的非室内区域乱搭乱 建,甲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改正, 不听劝告,甲方可拆除。 7、各承租方不得在商铺私搭建外伸设置、天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