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2010 年最新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自查提纲年最新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自查提纲 一、收入方面(自查重点) 1.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是否已按规定预计毛利额,计入当前应纳税所 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税发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31200631 号号 一、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一、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一)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 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200
2、4 7777 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号)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其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 3%3%。开发企业对经济。开发企业对经济 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适用房项目的预售收入进行初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始纳税申报时,必须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 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符合规定或未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 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料的,一律按销售非经济适用房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
3、利率按以下规定确定:(二)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按以下规定确定: 1.1.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 和郊区的,不得低于和郊区的,不得低于 20%20%。 2.2.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 15%15%。 3.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 10%10%。 国税发国税发200920093131 号第八条号第八条 企业销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 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