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 则。 第二条 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 警卫勤务应每日 24 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 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 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 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 警卫人
2、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 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 ,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 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 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 闲聊、 阅读书报、 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 置地点, 以免临急慌乱, 对重要路口电灯、 门窗、 篱墙等有缺损时, 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
3、.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 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 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 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 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 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 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 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 录。 第八条 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 请书或请假记录卡, 始允其外出, 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 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 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