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 房房 屋屋 租租 赁赁 合合 同同 甲方 (出租方): XX 授权负责人: XX 联系地址: XX 联系电话: XX 乙方(承租方) :XX 身份证:XX 联系地址:XX 联系电话:XX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房屋出租事宜,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珠海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要求,合同订立本合同,以资信 守。 第一条第一条 乙方租赁房屋、租金及经营项目和期限。 1.1 甲方同意将位 XX 房号 504 ,房屋用途为住宅或办公,租赁给乙方自 主经营。 1.2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2014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15 年 3 月 4 日止。 1.
2、3 乙方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权(工商、税务等)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收取的房屋租金、押金、税金、水电费。 2.1 乙 方 支 付 公 寓 的 租 金 为 每 月 人 民 币 ¥ 1500 元 ( 不 含 税 ) (大写壹仟伍佰 元)不包含管理费,每年使用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8 %,于每月 5 日前全额交付给甲方,如有拖欠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滞纳金, 滞纳金每天按月租金和其他费用 5%收取,如拖欠 15 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 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自用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根据实 际情况每月交给各自有关单位。 2.2 履行押金的存放:乙方需支付 2 个月租金作为履约押
3、金。共计人民币 人民币¥3000 元 (不含税) (大写叁仟元) 。在签约后当天一次性缴纳,于合同 期满时由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2.3 乙方自行缴纳相关行业营业税。 第 2 页 共 3 页 2.4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由乙方自行申请安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支付。 第三条第三条 房屋装修 3.1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装修标准基础上需重新装修的,应由乙方提供房屋 设计方案图,并需经过甲方所在物业管理处,由甲方及其物业管理处根据房屋总 体规划审查,必要时应报经市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方可进场施工。 3.2 施工队伍进场时,由乙方向甲方所在物业管理处交付施工押金 元,装修结束后,经验收未损坏甲方主体建筑设施时,甲方无息退还装修押金。 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3 房屋装修设计、材料及施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第四条 管理及服从 4.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物业管理处的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