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管理 依据标准: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 1、范围、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1.29MPa,蒸发量不大于 10t/h、出口水温不超过 130 的快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工程。 2 2、施工准备、施工准备 2.1 材料、设备要求: 2.1.1 锅炉必须具备图纸、产品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劳动部门的质量监检证书。技 术资料应与实物相符。 2.1.2 锅炉设备外观应完好无损,炉墙绝热层无空鼓,无脱落,炉拱无裂纹,
2、无松动,受压 元件可见部位无变形,无损坏。 2.1.3 锅炉配套附件和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并符合要求。根据设备清单对所有设备及零部 件进行清点验收。对缺损件应做记录并及时解决。清点后应妥善保管。 2.1.4 各种金属管材、型钢、仪表阀门及管件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产品 出厂质量标准,外观质量良好,不得有损伤、锈蚀或其表面缺陷。 2.2 主要机具: 2.2.1 机具:卷扬机或绞磨、千斤顶、链式起重机、砂轮机、套丝机、手电钻、冲击钻、砂 轮锯、电焊机等。 2.2.2 工具:各种扳手、夹钳、试压泵、手锯、郎头、布剪子、滑轮、道木、滚杠、钢丝绳、 大绳、索具、气焊工具等。 2.2.3 量
3、具:钢板尺、钢卷尺、卡钳、塞尺、水平仪、水平尺、游标卡尺、焊缝检测器、温 度计、压力表、线坠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员应熟悉掌握锅炉及附属设备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锅炉房设计图纸,并核查 技术文件中有无当地劳动、环保、节煤等部门关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等方面的审查批准签 章。 2.3.2 施工现场应具备满足施工的水源、电源、大型机具运输车辆进出的道路,材料及机具 存主和场地和仓库等;冬雨季施工时应有防寒防雨措施及消防安全措施;锅炉房主体结构、设备 基础完工并达到安装强度。 2.3.3 检验土建施工时预留的孔洞、沟槽及各类预埋铁件的位置、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设计 图纸要求。 2.3.4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基础尺寸、 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 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3.4 的规定。 2.3.5 混凝土基础外观质量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纹、孔洞、露筋等缺陷。 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