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挖土 1 范 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等人工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 小线或 20 号铅丝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 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 (桩) , 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 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要挖临时性排水沟。 2.2.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
2、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 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2.2.5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 、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 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 50cm,然后再开挖。 2.2.6 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分层开挖 修整槽边 清底 3.2 坡度的确定: 3.2.1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 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3.2.1.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一 1.0m; 3.2.1.2
3、 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一 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一 1.5m; 3.2.1.4 坚硬的粘土一 2.0m。 3.2.2 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 5m 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 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3.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 均开挖。 各类土的边坡坡度 表 1-1 边 坡 坡 度 (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质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1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2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土 的 类 别 3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4 中密的碎石类土 (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