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商场 租赁合同 2 *商场租赁合同 出 租 方:*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 租 方: (简称乙方) 为发展经济及适应市场的需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及有关国 家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就承租*商场铺位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 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广州市*区*路*商场_层第_号铺位(见所附图示) ,用 于经营_,经营面积(建筑面积)约为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年 自二 O 一_年_月_日起至二 O 一_年_月_日止。 免租装修期为_天,期间乙方不用支付租金,但必须支付综合服务管理费、自用的水电费以及 实际发生
2、的水电公摊费等费用。计租日为二 0 一_年_月_日。 第三条 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 2)经营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 经营期间出现任何商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产生消费纠纷,经查证属乙方责任的,根据先行赔付制 度由甲方在此保证金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或扣除保证金;本经营质量保证金,亦用于保证商场管理规定 等条约履行,如乙方发生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管理处有权从经营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抵或扣罚, 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当在接到管理处书面通知后的 7 日内补足经营质量保证金;逾期未予 补足的,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第 3 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租期内,如果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不再续约的,甲方在 乙方办理完撤离手续后的 10 日内,将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 第四条 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每月租金人民币¥_元 (第一年) 。 本合同签定之日, 乙方支付第一个月 (即_年_ 月_日至_年_月_日)租金人民币¥_元(大写:_) 。 每月综合服务管理费人民币¥_元(第一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支付第一个月(即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