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填表表指指引引 1、 本表适用于新项目成本估算、项目定位成本、目标成本的统一格式。 2、 本表填报的主要责任部门为预结算部门; 规划指标需投资计划相关部门、营销部门和设计部门配合提供; 建造标准按营销、设计、预结算、工程等相关的部门的讨论结果确定; 报批报建费按当地政策由开发报建部门进行填写;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由财务部门负责。 3、 第一级的十二大类开发成本科目,其下的二级成本科目以及建筑安装工程下的三级科目为公司统一设定,其余的成本科目细节 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参考表4-1科目表。 4、 成本测算时应根据量价分离的原则进行计算,并注明量、价的计算思路。新项目或项目
2、定位时的成本测算如无法细分时,可根 据当地已结算的同类工程直接填写总价和单价,但应注明参考项目的成本情况。 5、 成本汇总表的总价从各表自动取数,并根据项目的可售面积(地价按占地面积)设置了分摊公式,如不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请 自行修改公式。 6、 项目规模较大或分期开发时,地价宜按各期或各产品类型的占地面积分摊(当期中的公共用地按各产品类型的可售面积比例分 摊),以免因后期规划调整对已完工程的成本核算造成影响。 7、 可销售的商业网点、底层商铺等为独立的核算对象时,应作为一种产品类型单独计算其主体建安成本和收益情况。 8、 某公建产品如果成一定规模,或在能力和实际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种产品
3、类型进行具体的成本核算。 9、 地下车库应作为独立的核算对象,单独计算其主体建安成本,别墅除外,但如别墅地下车位单独出售可单独计算; 10、 新项目成本测算时,应尽量了解掌握如下资料:项目所在城市政府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税收及优惠政策、政府房地产规费及 优惠政策、已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成本、类似项目概算指标、设计概算、投资估算指标等工程造价资料、拟签订土地合约及地价 资料、城市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勘探资料等。 11、 项目成本测算时,表中与规划有关的数据尽量从技术指标中引用采用公式计算,便于规划改变时自动计算。 12、 表1-1为技术指标,表1-2为建造标准; 表2-1为成本汇总测算表,所有数据由表2-2、2-3 2-X中的数据分摊汇总而成; 表2-2为公摊费用及期间费,是除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以外的所有科目的成本,其总成本链接到表2-1; 表2-3 2-X均为主体建安工程费,按建筑类型分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