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 共 2 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编制部门:编制部门:物业部物业部 文件制作:文件制作: 文件审核:文件审核: 文件审批:文件审批: 批准日期:批准日期: 第 2 页 / 共 2 页 1 1、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火灾隐患包括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指出的、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各部门岗位自查发现的 火灾隐患。 1.1 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 1.1.1 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如下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或部门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1.1.1 违章进入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1.1.1.2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
2、、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1.1.1.3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1.1.1.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挪作它用的。 1.1.1.5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1.1.1.6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1.1.1.7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1.2 巡查、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中载明火灾隐患的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当场落实。 1.1.3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收对有关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1.1.4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处理意见核准后执行。 1.2 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1.2.1 在防火巡查、 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存在无法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时应在检查记录中载明, 并上报 消防安全责任人。 1.2.2 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隐患的期限、措施、确定整改隐患的部门,落实整改隐患的经费。对 存在易引起火灾或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隐患部位,在整改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决定该部位 停止使用。 1.2.3 对涉及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或酒店自身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 酒店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 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审批人签署/印章: 管理办公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