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 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 程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工程勘察范围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工程建设地点 技术要求 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项目或称 文件资 料份数
2、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一、提交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施工或 勘察许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项目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三、提交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图件 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称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数 年 月 日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
3、定的收 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元,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 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 ;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天内,结清全 部费用。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第五条 双方责双方责 甲方 甲方委托任务时, 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 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 (包 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 ,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 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 全保卫工作。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 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 并承担其费用。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