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场地租赁合同场地租赁合同 甲甲 方: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编:邮编: 负责人:负责人: 电电 话:话: 传真:传真: 乙乙 方: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编:邮编: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电 话:话: 传真: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协商一致的 原则,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场地 1.1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第 层共 平方米面积的场地出租给乙方 使用。租赁位置、使用范围以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乙方已全面了解租赁场地的状况,同意承 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
2、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乙方经营品牌和经营范围 3.1 乙方经营范围为 ; 经营品牌为 。 乙方确认该品牌商标已在中国大陆进行注册,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非约定项目或品牌的经营活 动。 3.2 除乙方承租的租赁场地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所属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任何场地从事经营活动。 2 第四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4.1 合作方式为:保底租金和销售提成按月两者取其高。 4.2 保底租金(含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本合同第一年:租金为: 本合同第二年:租金为: 本合同第三年:租金为: 本合同第四年:租金为: 本合同第五年:租金为: 4.3 销
3、售提成标准为: 月销售额的 % 4.4 支付方式:保底租金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 支付,首期保底租金于免租装修期到期日 5 日前向甲方支付,此后乙方于每季末 3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季保底租金。销售提成于每季末 3 日前计算上季度销售提成数额,并于 5 日前补交上季销售提成大于保底租金之差额。 4.5 乙方每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送销售数据。甲方同意乙方自配收银机,自己收银;乙方收银系统 须完全纳入甲方监控范围,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销售数额真实准确,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对 乙方销售情况进行查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收银应纳入甲方统一收款系统内。 4.6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 天内向甲方交付 元租赁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 且乙方无欠交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在规定 时间内如数交纳租赁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7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