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武汉大武汉 19111911 租赁意向书租赁意向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就条款(一)所指定的物业单位(以下 简称“租赁单元”)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甲方同意将租赁单元 按以下条款出租予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租赁单元,该等 租赁之主要条件如下: (一)租赁单元(一)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位于武汉江汉区新华西路与发展大道交汇处的大武汉 1911 项目,参见附件一平面图标明的部分(仅作识别租赁单元坐落 使用)。建筑面积约_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 方米。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上述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物业管理费等 相
2、关费用。 (二)期限(二)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 24 时止。 起租日为 年 月 日。 (三)租金(三)租金 自本租期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单价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不包括物业管理 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 25 号或之 前向甲方交纳下个月的租金。 (四)物业管理费(四)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30 元,乙方于每个日历月的 25 号或之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个月的物业管 理费。 (五)公用事业费(五)公用事业费 乙方用电、用水、电信、空调,将另行向乙方开列帐单,且不 包含在租金和物业
3、管理费中。 (六)租赁单元用途(六)租赁单元用途 租赁单元仅限乙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以 _ 的商号名称经营_品牌做_ 之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品牌、用途,甲方有权终止 租赁关系。 (七)装修期(七)装修期 在双方签署了正式租赁合同且乙方足额支付了保证金及预付费 用之前提下,租赁单元将暂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即“交付日”)。乙方享有自交付日起为期 个月的装修,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装修期”)。装 修期内,乙方不需交纳租金,但乙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所有的条款 (包括交纳应付之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一切有关费 用)。 (八)免租期(通常不给租期内免租期)(八)免租期(通常不给租期内免租期) 在乙方遵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给 予乙方 个月的免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