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中国工程检测网: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 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 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 1.0.3 条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201 座以上; 大型 801 座1200 座; 中型 501 座800 座; 小型 500 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
2、设多观众厅。 第 1.0.4 条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 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0100 年,丙等 2550 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 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 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 1.0.5 条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
3、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 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 2.0.1 条 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 8m,大型不应小于 12m,特大型不应 小于 15m; 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 0.2 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 10m; 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 2000 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 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 2.0.2 条 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