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协 议议 书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小高层屋顶避雷针工程 工程地点: 长春市硅谷大街 661 号 工程内容: 避雷针根部固定、制作、安装。 二、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范围:同第一条之工程内容。 三、施工方式:三、施工方式: 、发包方不提供加工场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场地,加工完毕 运至现场安装; 、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
2、的变更指令。 四、合同工期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2 年 10 月 16 日 竣工日期: 2002 年 10 月 26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 天 五、质量标准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 承包方完成之质量必须符合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的要求。 六、合同价款: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人民币 肆万零叁佰贰拾 元(固定总价) ¥: 40,320.00 元 七、付款方式: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付人民币15,000元, 工程竣工付至人民币40,100元, 余款待交付使用满一年保修期后支付。 八、合同生效: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此页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