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本篇不含股票及外汇融资,股票及外汇管理规定) 一、借款: 1、借款是指集团内各法人机构向银行信贷公司及其它放款机构 借入资金的全部财务活动。 2、集团各部门、机构、个人需以集团名誉对外借入资金,都应 按集团“借款作业流程”的审批权限,经过批准后方能办理。 3、借款申请审批程序见借款作业流程。 4、借款条件(含融资中介费)在上报集团资金部审批过程中, 集团资金部对借款利率、借款期限、抵押担保等关键指标具有一票否 决权。 5、在向银行借款过程中需要集团支援的事项,应文字上报集团 资金总经理/财务总监,由他们根据情况判断给予可能的支援。 二、贷款(原则不对集团外的公司、机构或个人作出贷款):
2、1、贷款指集团所属机构向内部及外部有关机构贷出资金的全部 财务活动。 2、 凡外部机构需向本集团申请借出资金,都应按集团贷款作业流 程的审批权限,经过批准后方能办理。 3、发生内部员工需向集团借出现金时,审批手续按集团人力资 本制度规定执行。 三、信誉担保(原则不对集团公司以外的借款或承诺作任何担保): 1、信誉担保指以集团或集团所属任何一间的法人机构名誉向集团内 部机构、个人或外部企业、个人等做出信誉保证的财务行为(含信用 卡担保)。 2、审批权限: (1)集团内部机构作出的信誉担保,应报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审查, 再报营运管理执行总裁审批。 (2) 需要为集团内部机构对外作出的信誉担保,应报资金管理部 总经理审查,再报集团总裁审批。 财产抵押担保: 四、财产抵押担保(原则不对集团公司以外的借款或承诺提供财产抵 押担保): 1、财产抵押担保指使用集团或集团所属任何一间机构的资产为集团 内部机构、个人或外部企业、个人等做出信誉保证的财务活动。 2、财产抵押担保申请与审批见资产抵押流程,未经批准任何地区 项目公司及个人都不允许使用集团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五、还借款 必须按照权责表的审批权限经审批后才能进行还贷,确保集团统 盘考虑资金使用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