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论证会项目论证会管理管理制度制度 1 目的目的 为规范集团各地区公司项目定位及策划阶段的操作,加强对 “集团项目论证 会”这一重要节点的监控,以达到策划有据可依、策划在规划设计层面有较 强的可操作性、设计管理有总体计划并和营销及成本控制部门实施团队共同 作业,特编制此办法; 2 范围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职责 a) 集团投资与策划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指导和监督; b) 集团公司全资拥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房地产公司项目策划总监负责执 行本制度; c)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投资与策划部。 4 会议组织会议组织 a) 委员组成:项目论证会参加人员
2、由分管执行总裁确定。原则上,论证会 投票委员可以由下列人员中抽取构成:执行总裁(分管投资与策划) 、集 团投资与策划部总经理、集团产品技术管理部总经理、集团营销管理部 总经理、项目策划总监、地区公司总经理、地区公司产品技术部总经理、 地区公司市场营销部高级经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可邀请 3-7 名专家 参加方案委员会,被邀请专家不具投票权,邀请参加会议的专家名单和 费用标准应由项目策划总监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另行协商确定,费用由 地区公司支出; b) 会议申请:项目论证会的召开时间应以项目策划团队工作计划为依 据。 地区产品技术部应在评审会召开前 10 日向地区公司总经理和集团投 资与策划部提出
3、正式申请,经集团投资与策划部批准后,项目策划总监 应在项目论证会召开前 7 日向参会者发出会议通知及议程;项目策划团 队应在会前 3 个工作日向所有委员提交评审文件汇编; c) 基础文件审核:项目策划团队应在提出召开项目论证会申请的同时向集 团投资与策划部提交会议评审文件汇编,集团投资与策划部总经理应对 评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地区总经理审核结果;如发现 不符要求的,应责成项目策划团队补齐文件,并在和地区总经理协商后 可要求项目论证会延期举行; d) 会务组织:地区公司和集团投资与策划部应协调完成项目论证会的统筹 安排;项目方案委员会可以在集团总部或项目所在地召开;方案委员会 在集团总部召开,由集团产品投资与策划部负责具体的会务组织工作; 方案委员会在项目所在地召开,则由地区公司负责具体会务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