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集团考勤管理。 2. 范围 全体职员。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负责制定本制度; 地区人力资源部遵照执行, 并负责 出 勤统计月报表汇总。 4. 考勤具体规定 4.1 职员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 40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天工作 8 小时,地区公司 可根据当地作息习惯和业务性质确定上下班时间。 4.2 考勤方式: A. 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实行打卡、签到或其他形式记录考勤。工作日上午 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职员须打卡或签到,若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签到,应在第 二天及时填写外出申请表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交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备 案; B. 部门负责人和地区总
2、经理可抽查下属考勤; 4.3 轮班考勤: 因为业务性质,部分职员实行轮班,休息日不固定;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 上报的轮班计划监督职员的出勤。 4.4 外出工作考勤 出差、外出培训或工作交流,超过一天须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4.5 考勤异常处理 职员考勤记录不完整,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视为正常出勤或作为请假处 理,否则视为旷工。 4.6 考勤违纪 A. 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按职员违反办公礼仪惩罚实施条例处理,每 次罚款 100 元,并扣除违规分 3 分; B. 迟到、早退一小时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C. 职员旷工,须扣除旷工日的岗位薪金及奖金;福利项目的扣除依据所在 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一年中累计旷工达到三天或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5. 相关表单 出勤统计月报表 外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