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 卷 第 1 章 合 同 协 议 书 签约双方: 业 主:(以下简称业主) 承包商: 鉴于业主拟修建东莞市丽水佳园一期建筑与水电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和 区内道路工程 (不含建筑精装修和其它机电安装工程) , 并通过 年 月 日 的中标通知接受了承包商以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 元)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所做的 投标,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 同。 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协议的一部分看待: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专用合同条款; 4. 通用合同条款; 5. 专用技
2、术条件及计量规则; 6. 通用技术条件及计量规则; 7. 工程量清单 8. 经批准的施工图纸; 9. 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2 3.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 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 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4. 考虑到业主将按下条规定付款给承包商,承包商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 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完工和修补缺陷。 5. 考虑到承包商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设计、完工和修补缺陷,业主在此 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商。 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本协议正本 2 份,副本 4 份,正副本 双方共各执 3 份。 业 主: 承包商: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