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 (附则附则) ) 附则 本规划一经批准,将成为指导各项建设、管理以及编制各乡镇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依据,由民和县 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附件一: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同意总规修编的函附件一:青海省建设厅关于同意总规修编的函 附件二: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附件二: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11- -20302030 年)审查会议纪要年)审查会议纪要 2011 年 7 月 6 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西宁组织召开了民和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 (以 下简称规划纲要)审查会。省经委、省国土厅
2、、省水利厅、省旅游局、省通信管理局、青藏铁路公司、 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海东行署、海东住房城乡建设局、民和县委、民和县政府、民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等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等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有关技术审查工作。 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规划纲要的介绍,并依据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青海省“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青海省“四区两带一 线”发展规划纲要、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纲要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规划 设计单位对民和县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提出的规划纲要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内容较全面, 基本达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
3、要求。会议同意该规划纲要通过评审。为进一步完善规划纲要, 现将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纪要如下: 一、民和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呈“一带、单中心”的发展模式,即北部沿湟水河的川口镇发展较为快速, 而南部沿黄河的官亭及中川发展缓慢,本次规划应突出并加强官亭副中心的职能定位,形成县域南北沿黄 河及湟水河双核协同发展的格局。 二、建议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作出调整。享堂片区北临 109 国道及 301 省道,交通便捷,其用地功能 应以物流为主;上庄片区建议作为专业市场用地;全民健身中心位置偏西,建议向东调整;区域性的公共 服务设施可沿湟水河适当布局;用地开发强度及建筑高度偏高,建议作调整。 三、规划路网结构基本合理,人均道路指标偏高,建议作适当调整。 四、各专业规划及各工程规划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深化细化。 五、规划纲要中采用的相关数据应依据 2010 年国民经济公报统计数据。 对对“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