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目的 用于指导公司设备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设备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面管理运作的开发项目中重大设备(单价 3 万元及以上)的 采购控制。3 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控制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 3. 职责 3.1 材料设备部负责设备采购过程的组织和对设备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签 订采购合同; 3.2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采购设备技术要求的评价,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 采购设备的验证; 3.3 项目工程部负责提供采购计划,配合实施设备的安装; 3.4 分管领导负责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及决标报告的审批; 3.5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董事长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批和签署。 4.
2、 工作程序 4.1 采购准备 4.1.1 材料设备部根据项目工程部提供的采购计划表及时收集、熟悉需购设 备的有关要求,了解设备的设计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等。 4.1.2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材料设备部、项目工程部等部门与设计单位就给 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设备选型进行协商。对于重大设备选型(如电梯、中 央空调等) ,须将协商内容和结果等形成纪要报董事长阅知。 4.1.3 材料设备部根据协商结果及时组织收集国内外设备生产厂商的名录,了解其 生产能力、产品品质、用户使用情况及信誉等,进行初步筛选,并作出评价。 4.2 招、投标 4.2.1 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项目的设计要求负责及时组织编制
3、招标文件或询价 书。 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或报价书中明确设备的规格型 号、性能特点、价格(注明报价所包括的项目) 、售后服务以及承诺优惠折扣等。 招标文件或询价书应征求设计单位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意见, 并经分管领导审 定。 4.2.2 材料设备部负责向设备生产厂商发出招标文件或询价书。一般应选择三家 以上供应厂商投标。 4.2.3 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项目负责人、材料设备部和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对 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供方评价表 。具体执行供 方考察工作规程 。 4.2.4 材料设备部收到供应厂商的投标文件或报价书后,负责组织进行评标。评 标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工程部、总工 程师办公室、工程成本管理部及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4.2.5 根据评标结果,由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撰写设备招投标决标报告 ,经分 管领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