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编制目的 用于规范工程管理人员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确保该项工作处于受控 状态。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各阶段的管理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 项目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 管理过程 4.1 资料准备 4.1.1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需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取得包括建设背景、 规划条件、项目位置规模、用地范围、项目策划定位、项目建设计划、设计图纸 等相关资料。 4.1.2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需向有关部门了解本地块内部及周边道路的地下管线 及地下洞室、障碍物的情况并取得相应图纸。地
2、下管线是指电力、电信、管道煤 气、上下水、有线电视及军用通信线路等。当遇到地下管线影响施工的情况时, 需向有关部门提出迁移申请或采取其他措施。 4.1.3 项目工程部需将管线资料整理后提供设计及前期管理部,作为设计或申请 工程管线接口的依据。各种管线资料要列入受控文件范围。 4.2 红线测量定位 由工程部委托勘测部门对本地块道路红线或规划红线进行定位测量, 定位点 应做好可靠保护,防止破坏。对勘测单位提供的标高引测点应做好记录。勘测定 位资料需列入受控文件范围。 4.3 场地平整 4.3.1 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场地原土标高测量。 4.3.2 组织场地平整工作。场地平整时需注意质量: a. 应先清
3、除地表植被及垃圾; b. 河塘回填前应先排除塘内积水; c. 严格控制回填材料质量,以防影响工程施工; d. 对场内土质较差的部位应采取另外处理措施。 4.3.3 场地平整完成后,项目工程部应组织复测,确保标高达到施工要求。 4.4 地质勘察 地质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营及综合治理等, 对地形、 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并提供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的活动。 地质勘察可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初步勘察应满足初步设计的要 求,详细勘察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4.4.1 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参加勘察招标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答疑,会同设计回 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任务书中的有关疑问。 4.4.2 地质勘察开始前,项目工程部应会同设计人员对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组织 设计进行审核:看勘察手段、布孔方案和钻探深度是否满足勘察任务书的要求; 勘察进度是否满足设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