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 目的 通过有效考察,为合格供方的选择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选择供方前对施工、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供 应厂商的考察,对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可参照此规程执行。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 施工、监理单位的考察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及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工程部配合。 3.3 材料及一般设备供方的考察由材料设备部组织实施,总工程师办公室和项目 工程部配合。 3.4 重大设备、新材料、新设备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组织实施,材料设备部 和项目工程部配合。 4. 工作程序 4.1 考察准备 4.1
2、.1 考察前,由责任部门制定考察计划,确定考察内容。 4.1.2 从投标报名单位中选择资质符合要求、项目班子组成合理、市场信誉较好 的施工、 监理单位进行考察; 选择生产能力强, 质量稳定、 售后服务完善的材料、 设备供应厂商进行考察。新材料、新设备供应厂商的考察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根据 需要确定。 4.1.3 对以往与本公司合作中考核情况良好的施工、监理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 厂商可免予考察。 4.2 施工、监理单位考察 4.2.1 考察组由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工程部(土建和安装人员若 干名)组成。 4.2.2 考察项目需为拟派项目班子负责人直接从事的工程。 4.2.3 一般选择一个在
3、建工程和一个建成工程进行考察。 4.2.4 到达现场后,考察组应首先听取情况介绍。 4.2.4.1 投标单位负责人对公司和项目班子的情况介绍。 4.2.4.2 项目班子负责人对所考察工程的概况及采取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 工等方面管理措施的介绍。 4.2.4.3 项目班子负责人对投标项目的管理思路介绍。 4.2.4.4 听取业主单位的评价。 4.2.5 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选择若干分项、分部工程,一般地下室、重 要设备机房、 底层或大堂、 顶层应作为重点, 标准层可选择 2-3 个楼层进行检查。 4.2.6 对被考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也应作为检查重点,可通过查阅有关 2 工程资料进行了解。 4.3 材料、设备供方考察 4.3.1 考察组由项目负责人、材料设备部、总工程师办公室、项目工程部组成。 4.3.2 考察组首先应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4.3.3 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