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峄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改 善我区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山东省城 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的基本原则一、拆迁的基本原则 (一)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差、基础设(一)棚户区是指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差、基础设 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环境脏乱差的居住区和城市规划区内村(居)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的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环境脏乱差的居住区和城市规
2、划区内村(居)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的 城中村。城中村。 (二)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要依法改(二)棚户区拆迁改造项目,要依法改造,阳光操作。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枣庄市城市房造,阳光操作。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枣庄市城市房 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的规定程序执行,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做到公平、 公正、 公开。 做到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的规定程序执行,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做到公平、 公正、 公开。 做到“两两 到位到位”,即补偿资金到位、回迁安置房到位。,即补偿资金到位、回迁安置房到位。 (三)棚户区拆迁改造要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申请拆迁单位应提交该项目规划批文、土地批准(三)棚户区拆迁改造要列入年度拆
3、迁计划,申请拆迁单位应提交该项目规划批文、土地批准 文件。区发改局、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办事文件。区发改局、财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办事“绿色绿色 通道通道”,特事特办。,特事特办。 (四)政府主导、镇街办为实施主体、区直各部门配合搞好服务,确保棚户区的改造顺利进行。(四)政府主导、镇街办为实施主体、区直各部门配合搞好服务,确保棚户区的改造顺利进行。 (五)对棚户区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基础设(五)对棚户区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所需建施及公益事业所需建 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 式供应,实行净地出让,按枣政发(式供应,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