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 合同()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 表人:姓名;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
2、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三条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或:第四条 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 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
3、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 第五条 土地开发费为 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 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 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 第六条第六条 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自年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 ,自年 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 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 或省 (自治区、 直辖市) (县) 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 (注:乙方依照有关规 定可以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