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国际劳务合同国际劳务合同 中外劳务合同() 甲方:_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报: 挂号: 乙方:中国_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电报: 挂号: 2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第一条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 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 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
2、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工资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 (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30天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 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 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 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 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 费
3、,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 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 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第六条 3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 甲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