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招标评分办法材料招标评分办法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评分标准(一) (适用于技术要求简单投标样品可提供到评标现场的 类型) 1、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经统一编号的样品进行评判,不 符合要求的废标。 2、评标委员会对产品检测证明、企业生产能力、社会信誉和 服务承诺进行评判, 废除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投标企 业。 3、符合前 2 项条件及招标文件其它要求者参加投标报价,低 价中标。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评分标准(二) (适用于对性价比有一定要求的设备、材料) 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1、样品(一般满分 10 分)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经 统一编号的样品进行评分,不符合招标文
2、件技术性能要求的废标。 2、生产能力、服务承诺及综合社会信誉(一般满分 10 分) 。 评标委员会对产品检测证明、 企业生产能力、 社会信誉和服务承诺 (包 括易损件、专用工具、免费及有偿维护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凡评 标委员会认为其中一项或几项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投标企业废标。 3、报价投价(一般满分 75 分) 。符合前 2 项条件及招标文 件其它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工程最高限价、也不是恶意低价的投 标单位为有效投标单位,有效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得满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合理低价 1扣 1 分(此分值幅度应根据工程规 模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最低 0 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4、企业市场信用(一般满分 5 分) 。一个年度内企业未发 生任何违纪、违规情况者得基本分 0 分。信誉好的最高得 5 分,参加 本次投标各企业有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或造成 责任事故,再扣分,扣分无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