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58 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签发人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状态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签发人签发人 - 459 1. 目的目的 规范工程项目供方的管理,客观评价供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为采购过程的有 效性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集团及区域公司工程项目供方的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项目供方:指向本集团及区域公司提供用于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工程施 工或设备材料等的组织。 3.2 工程项目试用供方:指经资质预审合格,具备向本集团或区域公司提供产品、 服务或承担
2、工程施工的资格,尚未供应过或已供应过但尚未进行履约评估及首 次合作不合格但不严重,有意再次试用的工程项目供方。 3.3 工程项目合格供方:指与集团及区域公司合作过,经评估为合格的工程项目供 方。 3.4 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资质预审、实地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供方 以及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评估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供方,经 批准,即为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在成为工程项目试用供方或工程项目合格供 方后,存在商誉问题、或提供不合格之产品或服务等,经履约评估为不合格的 工程项目供方,经批准,即为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 4. 职责职责 4.1 成本管理中心 4.1.1 负责编制集团合格供
3、方名录 、 试用供方名录以及不合格供方名录 。 4.1.2 负责组织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4.1.3 负责组织对供方的采购过程评估。 4.1.4 负责组织供方履约评估。 4.1.5 负责根据供方资质预审、供方采购过程评估和供方履约评估核实供方资质预 审和评估结论。 4.1.6 负责工程项目供方的档案、资料及信息管理工作。 4.1.7 负责定期发布工程项目供方信息。 4.2 区域公司 4.2.1 参与或组织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4.2.2 参与对工程项目供方合同履行情况及现场配合情况评估。 4.2.3 推荐工程项目供方候选单位并核实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3 相关业务部门 4.3.1 参与或组织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 460 4.3.2 负责提出对工程项目供方评估的专业意见。 4.3.3 推荐工程项目供方候选单位并核实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4 物业公司 负责评价工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