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35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管理规范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签发人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状态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签发人签发人 -336- 1.1. 目的目的 严格选择优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确定双方合作的方式,为工程造价把关。 2.2. 范围范围 造价咨询单位按项目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全过程的参与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3.3. 管理规范管理规范 3.1 单位选择 3.1.1 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甲级资质。 3.1.2 由于工作的重要性,优先考虑曾合作过的可靠的造价咨询机构。 3.1.3 选择咨询单位中优秀的造价工程师。
2、 3.1.4 造价咨询单位的选择需经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确认。 3.2 签订造价咨询合同 3.2.1 造价咨询的合作方式:全过程参与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工作。 3.2.2 造价咨询收费:以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根据项目 特征协商而定。 3.2.3 造价咨询周期(基本要求) :投资估算(审核)为 20 天,设计概算(审核)为 20 天,项目预算编制(审核)为 30 天,项目结算审核为 20 天。 3.2.4 根据项目特点,确定造价咨询补充协议。 3.3 造价咨询工作的实施 3.3.1 双方对合同都认可后,由造价咨询单位先签字盖章确认。 3.3.2 区域公司与造价咨询单位必
3、须以统一的造价咨询工作联系单开展工作。 3.3.3 每一份预结算造价咨询工作,区域公司必须以造价咨询任务委托单的形式 发送造价咨询单位。 3.3.4 造价咨询的相关资料双方应办好签收手续。 3.3.5 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主办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主要工程图纸会审工作。 3.3.6 造价咨询单位的工程主办人员必须每月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处 理工程造价的相关纠纷问题,并提供甲方月工作报告,总结当月完成的工作及发现有 关工程造价的问题。 3.3.7 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工作,并保持与咨询单位的良好沟 通。 3.3.8 对于预结算的审价初稿,项目公司进行复核与确认工作。 3.3.9 审价报告生效后,整套造价咨询资料返回成本管理中心存档,并做好资料退还 签收手续。 3.3.10 成本管理中心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咨询工作进行督察。 3.4 造价咨询单位提供的相关服务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