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是 “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兴办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外商独资企业。 第二条第二条 为适应集团发展的要求, 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做好财 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有效利用集团各项资产,努力提高 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 ,参照相关行业财务制度,结合集团业务具体 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子公司。 集团控股的股份公司,遵照本制度制定其财务制度,报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备 案。 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架构组织架构 第四条第四
2、条 集团核算采用统一核算和下属分公司二级核算相结合的办法, 所属 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派遣,属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编制,业 务受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领导。 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各控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配备持有会计证 的会计人员,并将会计人员编制情况报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备案。各控股公司财务 部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如需调换,需由控股公司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调换原 因,报董事会批准,方可进行。 第三章第三章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 第六条第六条 集团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自制凭证、单据、帐簿、报表等一律用中文书写。 第七
3、条第七条 集团及各子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八条第八条 集团及各子公司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通则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对应核算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 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九条第九条 集团及各子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 设置会计科目名称、编号等。可在各类会计科目的空号中增设需要的科目,按规 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并报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条第十条 集团各子公司可自行选择使用会计凭证种类。 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 计帐簿。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行业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制定单位会计指标体系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及审批权限,报集团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 应建立会计档案, 并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 档案保存期限。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日常业务操作。 第四章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