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董事会下达 的投资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集团业务运作流程及岗位工作职责, 制订集团及集 团各中心、各子公司的工作计划及经营指标; 二、审订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的执行、监督、修订、考评等 各项工作; 四、通过工作计划加强集团的各项成本核算工作,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集团 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提高集团的经营能力,以获得最大的经营利润。 第二第二条条 集团各单位的主要工作,应按照审定的工作计划
2、展开。 第三条第三条 集团管理中心计划管理部为集团经营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责任部 门,负责组织、协调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集团各单位工作计划进行审定、执行 监督、调整、考评。 第四条第四条 为保证集团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集团各中心、 各子公司必须根据 各自的工作计划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统计管理人员。 第第五五条条 集团的工作计划, 是集团经营活动和绩效考评工作的依据以及集团 获得经营利润的保证,工作计划一经下达,集团各级部门都必须严格按照计划,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 第第六六条条 与工作计划相关的统计工作是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 工具,集团各单位的计划统计管理
3、人员应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本单位经营计 划工作周度、月度、季度、年度的执行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章第二章 工作工作计划的内容计划的内容 第第七七条条 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应遵照以下原则: 一、下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标准及各相关责任人; 二、明确利润指标及利润完成进度,着重于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 三、落实资金的回笼方案; 四、建立生产进度及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在对生产成本进行核算、分析的基 础上进行生产成本控制; 五、明确资金的月度、季度、年度或一个项目建设周期的使用计划,对例行 资金与例外资金的使用进行详细说明; 六、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结合,进行具体的人力资源成本核算、分析,明确岗 位人力资源的使用状况。 第第八八条条 年度工作计划应明确以下经济指标: 一、利润指标:开竣工面积、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税前税后利 润等; 二、费用指标: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各项支出; 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