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流程手册支持文件流程手册支持文件 编号: TFH-CH-ZY002 版本:A/1 项目定位项目定位指引指引 北顶北顶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记录修订记录 日日 期期 修订状态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修改内容 修改人修改人 审核人审核人 批准人批准人 2009-5-15 A/1 营销管理部名称变更 1.1. 目标:目标: 规范对房地产项目定位的论证,控制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竞争力。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适用于泰福恒北京顶秀置业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定位管理。 3.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 项目初步定位:通过对市场和项目目标顾客及其需求进行分析,并导入项目发展
2、主题及产品组合; 3.2 项目定位:以项目初步定位为基础,细化产品特征并补充说明卖场特点。 4.4. 部门职责:部门职责: 4.1 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定位,主持编制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和项 目初步定位报告 ,并组织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评审; 4.2 参与部门:由财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造价合约部、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编制 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和项目初步定位报告 ; 4.3 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项目定位进行集体决策,请参见业务决策委员会会议指引 。 5.5. 作业内容:作业内容: 5.1 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计划,按规定开展项目定位工作;
3、 5.2 项目定位工作应在公司项目管理计划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步定位报告 ,由销售中心(北顶项 目部)转公司领导; 5.3 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在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出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负责人召开项目初步定位评审会进行评审; 5.4 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依据评审后的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开展相关工作,并视市场情况对项 目初步定位报告进行完善和调整。如因目标客户发生变化并导致项目产品类型、主力户型及比重、 档次等发生重大变化,则须由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重新组织项目定位评审会进行评审; 5.5 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应在提交项目初步定位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定位报告 , 并转公司领导; 5.6 在项目定位报告完成的 10 个工作日内,由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业务决策委员 会进行决策,销售中心(北顶项目部)负责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定位报告进行完善;